公保優存利息是政府補償給公教人員的退休所得
如果你領了18%,你會覺得領18%領的心虛嗎?
如果你領了18%,你會覺得工人農民過的很苦,所以你不該領那麼多嗎?
如果你領了18%,你認為政府把大多的社會資源都用來照顧公教,所以對其他弱勢者不公嗎?
答案是;你錯了!而且大錯特錯!
因為公保優存利息是政府補償給公教人員的退休所得,為公教人員退休所得的一部分,絕非一般所謂的補助或福利,自然不生所謂因社會公義而產生的平等原則。
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94年度判字第01332號」理由第六點,內容明白指出,當初會有18%是因為『其支領之一次退休金係以其最後在職之月俸額及本人實物代金為基數之內涵,造成退休實質所得偏低』,『而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制度,亦係基於上述因素及軍保退伍給付已得辦理優惠存款之考量,由被上訴人於63年12月17日訂定「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下稱「優惠存款要點」)後開辦。』所以18%是補償公教人員因基數內涵太低,造成公教人員退休所得偏低的措施,反看公教人員退撫新制的基數內涵是本薪的兩倍,勞基法的相關規定是勞工退休前六個月工資總額直接除以六,而公教人員可以享有18%的舊制退撫制度年資,基數內涵是本薪加本人實物代金(930元),事實上縱使公教人員領了18%,公教人員還是吃虧,而且由於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不會隨調薪調整,只要每調薪一次,公教人員就愈吃虧。
有關退休金基數的內涵比較:
勞基法: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一個月平均工資」等於勞工退休或資遣前六個月工資總額直接除以六
公教人員退撫新制:本薪的兩倍
公教人員退撫舊制:本薪 + 本人實物代金(930元)
假設以甲老師為例,93年8月1日退休時本俸44320元,學術研究費29830元,導師費2000元(若退休金採全薪時至少當導師),合計76150元。(其他所得均未計入)
甲師舊制年資22年,月退俸可領82%。
若以退休時薪水來計算,每月可領76150 × 82%=62443
甲師93年退休時,舊制部分每月實領44320 × 82% + 930=37272,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23933
合計61205
61205元較62443元還少 1238元
94年1月1日調薪後,本俸為45665元,學術研究費30560元,導師費不變,合計78225元。(其他所得均未計入)
甲師舊制年資22年,月退俸可領82%。
若以調薪後薪水來計算即78225 × 82%=64145(四捨五入)
甲師94年調薪時,舊制部分每月實領45665 × 82% + 930=38375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23933
合計62308
62308元較64145元還少1837元
由於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不會隨調薪調整,將來差距只會愈來愈大。
2007/9/6聯合報報導漁會勞保爆弊 3年詐領21億,他們是如何詐領的?就是利用基數內涵,『漁民的勞保老年給付金額,是以退休前三年的平均漁獲交易金額作為計算基準。』,『據指出,漁民年紀越大,受限於體力等因素,漁獲量理應逐年減少;清查結果卻發現,有些漁民到退休前三年,平均漁獲交易量卻突然激增,有人甚至比年輕力壯時爆增三倍。』,『清查人員發現異常後,循線追查才發現有人開立不實漁獲交易證明,供準備退休的漁民申報,以便領取較高額的老年給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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