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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常識:身份證遺失 → 法令修改了→【應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
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錯誤示範
〈正確做法〉 >>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 應馬上準備 1.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 2. 規費 200 元 3. 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役男可帶退伍今正本)也可以】 4. 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補/換發手續 大約 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http://www.ris.gov.tw/),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 〉領/補/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 ://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身份證〉領/補/換發申請書”,來證明舊有(原)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 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
(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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